营运旅客汽车与非营运旅客汽车相互换算的,报废按照营运旅客汽车的规定执行,但小型微型非营运旅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旅客轿车换算为营运旅客汽车,的,累计使用年限按图中所列公式计算,不得超过15年;小型、微型出租客车汽车、摩托车需要转出其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按照严格的使用年限规定为报废;如果在汽车和半挂车之间转运危险货物,在运输运送货物,在汽车和半挂车,运送其他货物,则应遵守运输在货车和半挂车运送危险货物的规定。
我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截至目前,报废汽车拆解基地已达633家,超过80%的县级区域都设置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有力动了行业发展。然而,由于存在倒卖报废车的问题,汽车拆解行业的社会认知情况并不好。
由于目前报废汽车拆解后材料、零部件的去向都无法追溯,导致部分地区的回收企业通过倒卖、拼装,使大量本应报废的机动车流入二手车市场或贫困地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公众一度把无序经营的帽子扣在了有经营资质的正规企业头上,严重影响了社会对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认知。
除了要加强宣传外,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和再制造产品间的关系,允许再制造后的产品经标记后在市场出售,并可适当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大幅度降低再制造产品价格,来提升再制造产品的竞争力。
国家和地方应鼓励消费者和公共机构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加强宣传,逐步提高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的认识,扩大再制造产品的市场规模,积极推动再制造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