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被罚款、吊销等不必要的麻烦,可以提前对车辆进行报废登记,车辆报废具体流程如下:
1、车主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
2、机动车所有人持明、书、机动车、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即便你把车子卖掉了,不是你在用也不是你在开,但是这辆车由于没有登记报废还是依然在你的名下的,这会对你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之后你也不知道别人拿你的车做了什么,会非常的麻烦。
所以说,除非你就把你原来的车当成一个收藏品,就放在家里放着,不然的话你都是要走正常的报废车辆程序的,当然你这辆车也只能放在家里并不能开上路,所以除非真的是对车主而言是比较特别的车辆,不然应该很少有人这么做。
5、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6、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7、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注意控制车速和车间距。拖车特别要注意车速的控制和两车之间的距离,因为稍稍把握不好,就会发生事故。拖车时不能像平常一样想开多快就开多快,是保持在20公里每小时的时速行驶,切勿超过30公里每小时,因为很多车在不启动的情况下刹车没有真空增压的,所以车速一定不能太快~并且还要保持好车距,车距是5-11米的距离,这样即使前面的拖车突然刹车,后面被拖的车也有反应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