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常见误区
1: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2: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
报废汽车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综合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报废车辆中包含大量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资源,对其进行回收利用能够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是保障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
报废汽车不注销有哪些影响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报废车辆如果没有去注销,3个年检期内车管所的档案会仍然显示车辆正常,超过3个年检周期而未年检,车管所才会强制报废,将车辆状态改成"强制注销"。
对于车主而言,没有去注销的影响,一是之前的车牌不能继续使用,二是购买新车后不能上报废车的户名。而且如果别人继续驾驶出了事故还要承担责任。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应当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