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对回收拆解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核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的证件,逐车登记机动车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下列证牌;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尾气后处理装置,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不齐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机动车车架(或者车身)或者发动机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存在di押、质押情形的,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
以前对于报废汽车的发动机等部件只能破坏后作为废钢处理,一辆车能够回收利用的部件很少。此次细则生效后,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可以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再制造;出厂时进行与原型新品同样的检测检验后,就可以重新回到维修厂使用。在政策推动下,企业服务和“五大总成”再制造价值的提升,有望实现“一车一价”的精准回收新模式,机动车报废价格将更加合理。
我们的邻国日本,每年报废车辆约550万辆,与新车销售量基本持平。美国的相关政策也明确指出到2020年,汽车回收利用率要达到 95%。为了完成这一目标,美国政府对每辆报废车都会给予4000美元左右(约27000元)的高补贴。 相比国外,我们的报废汽车简直是白菜价。也因此,不管是车主还是报废车回收企业都无利可图。也就造成大量报废车依然跑在小城市或者农村的路上,或者直接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