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一 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作报废处理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guo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商务会批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企业,致力于报废汽车的快速回收、拆解、回用件再利用的快速化服务与研究。
以下汽车将强制报废
不通过年检或没有准时参与年检的车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是年年都必须要参与车辆年检的。而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标志和标志的车辆,也将会面临强制报废的局面。
再造件也不只限于五大总成,报废新规还规定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只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就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这种回用件功能性上是要求达标的,价格上也会便宜不少。很大程度上也能降低我们的修车成本。 在这再和大家分享一个数据,根据相关的数据,还是我们的邻国日本,2008年的时候,日本报废汽车破碎残渣回收率就达到了72.4%-80.5%,气囊回收率更达到了94.1%-94.9%。报废汽车整体循环利用率高达95%。而且,日本的再造件也相当普遍,监管也比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