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uo务院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废汽车正常的报废程序应该是:报废汽车拥有单 位或个人主动到公an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取得《机动车报废证明》;报废汽车车主自行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 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该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an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汽车报废了大概有这几种流向,有些停放在路边成为僵shi车,有些脱审后流放到工地或者偏僻地区继续使用,这些地区一般没有jiao警上路查车,所以还能使用一些年头。还有一些流向了私人拆解工厂,在这里有用的零件全部被拆解回收做二手配件,这也是剩余价值被榨取z干净的,剩下的就是到专业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企业,在这里按照流程拆解回收旧金属,现在国家有了新规定,正规报废车辆的部分拆车件还是可以重新流通使用的,但是发动机、车架、方向机、变速箱、前后桥这五大总成是不允许再流通的。
关于事故车误区知多少 1.关于事故车的误区:事故车是垃圾。 一说到事故车,很多人就会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贬斥,把事故车形容的一文不值,实际上,某些事故车不仅能够拆解后作为拆车件出售,继续发光发热,更能够维修后继续使用,且对行车安全不会有任何影响。 2.关于事故车的误区:只要出了事故,就是事故车。 天津报废车 事实上,事故车需要进行严格的界定才能够确定,日常发生的常见事故,实际上并不能产生真正的事故车。而有些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意义上的重大事故,实际上又不一定会对导致车辆变成事故车。 想要界定车辆是否是事故车,并不容易。关于事故车的界定,需要专门的公司或技术人员来做界定,并不是说看上去损毁的严重一些或者说造成了人员伤亡,就是事故车,而看上去损失不严重或者驾乘人员相对安全就是非事故车。第三个关于事故车的误区: 天津报废车 3.关于事故车的误区,是很多人认为事故车是不能够维修后再用的。这点实际上是zui大的误区,事故之后,车辆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事故车,还需要进行界定才能决定,而能否修复后再用实际上也建立在事故车界定之上,同时,还要做维修价值的鉴定,才能确定车辆能否维修、是否值得维修,以及在维修后能否继续使用。 天津报废车 4.关于事故车的误区:只要车辆在事故车没有彻底散架,就能够使用!这个误区也很严重,毕竟,车辆有了结构性损伤,但不一定会彻底散架,所以应尽量避免这个认知,到底能不能继续使用,应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