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9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z新的《细则》,可循环利用的“五大部件”可根据价值大小,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这样报废车的价格不仅将摆脱“一刀切”式的“论斤卖”,精准做到“一车一价”,还可以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细则》还专门对新能源汽车的回收做了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商务会批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企业,致力于报废汽车的快速回收、拆解、回用件再利用的快速化服务与研究。
强制报废车辆规定: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车辆每年需要年检2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
新规也对报废车回收企业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管,对进行报废车拆解的企业给出了更高的处罚规定。 所以,总的来说,我对报废新规允许再造件合法入市还是积极点赞和支持的,因为这代表着我们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的不断完善。以前很多细分领域法制不健全、不完善,为此我们总是抱怨吐槽。而现在整个行业的法律越来越健全,把以前很多监管盲区都纳入了监管,这当然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