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章 总则 条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3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使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天津报废车收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是指按有关规定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补贴资金,是指根据《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天津报废车收购公司,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的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根据补贴资金额度、老旧汽车数量和国家政策,于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告下一年度全国补贴车辆范围和补贴标准。 第五条 会同指导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当前,我国汽车报废标准遵循的还是2001年由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对不同车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在内的汽车,如果达到国家报废标准,天津报废车收购免费拖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如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都将进行报废处理。
回收新办法还有望减少车主的风险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张莹指出,此前部分车主因报废补贴少、需处理等原因,长期拖着机动车不进行报废,天津报废车收购政策,有的直接将车辆丢在路边不管,影响环境。她表示,有些车主不理解报废车回收再利用的规定,选择了拼装重新上路,无疑将成为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也会给车主带来风险。此外,报废车辆在拆解过程中,废油废液一旦在违规拆解中渗入地下,这片土壤将无法复耕;蓄电池、安全气囊、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不合理的处置都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这一切亟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