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307 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第41次常wu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天津报废车收购政策,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天津报废车收购,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随着报废机动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按照715号令的要求,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化、绿色化、循环化、专业化,促进行业自律,转变发展理念,加快循环经济建设。全国高度重视报废汽车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已连续出台了对报废汽车补贴的政策,调动了企业回收汽车的积极性,加快了省内设施的升级换代,提高了拆解能力。
随之将带来巨大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量,而715号令适应了市场需求,打破了行业保护的僵局,为更好有实力的企业进入这个领域提供了政策上的可能性,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规划出了回收、立标、定位的导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抓住新办法实施的契机,天津报废车收购回收点,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天津报废车收购机构,加大实施设备的投入,加强环保措施,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天津报废车回收手续准备首先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车报废需要准备的手续,另一种就是公司车报废需要准备的手续。个人车报废手续相对简单车主只需要准备:行驶正、绿本、车主身份正正反面复印件即可。而公司的车辆则需要准备:行驶正、绿本、代办人身份正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委托书盖章就可以了。当然委托书由天津报废车回收单位提供。